废矿物油作为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之一,在未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会对土壤、水体以及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强调了从收集、运输到储存、处理及最终处置全过程中的严格管控措施。例如,对于废矿物油的收集容器应采用专用密封装置防止泄漏;运输时需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车辆,并采取必要防护手段避免二次污染;而在存储环节,则要求设立专门区域并配备防渗漏设施等。
此外,该标准还对废矿物油再生工艺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预处理、化学改性、物理分离等多种方法的选择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安装。同时,也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节能减排措施来降低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量。
总之,《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7-2011)不仅填补了我国在此领域的空白,也为今后类似领域标准制定积累了宝贵经验。它不仅是政府监管部门执法依据之一,也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有效促进我国废矿物油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