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明确责任、协同合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领导小组总体职责
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省政府牵头成立,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食品安全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 组织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成员部门具体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着最为重要的职责。其具体任务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全链条监管,包括但不限于:
- 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许可与备案管理;
- 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专项治理行动;
- 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
- 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农业农村厅
农业农村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聚焦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领域。其具体职能如下:
- 监督指导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
- 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 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源头追溯工作。
(三)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扮演着技术支持的角色,主要职责为:
- 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 分析评估食品安全隐患;
- 提供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依据;
- 指导医疗机构处理食源性疾病事件;
- 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四)公安厅
公安厅则专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侦查工作,具体包括:
- 调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 依法惩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
-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五)教育厅
教育厅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饮食健康安全。其具体措施有:
-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
-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活动;
- 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
-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六)商务厅
商务厅侧重于食品流通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
- 推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 规范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 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 支持优质品牌发展。
(七)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具体做法包括:
- 组织策划主题宣传活动;
- 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导向;
- 培养公众科学消费观念;
-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三、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职责分工得到有效落实,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以下工作机制:
1. 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2. 信息共享平台:搭建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3. 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4. 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总之,在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各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必将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