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全县语言文字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县编办主任担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和县文广旅体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落实。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进普通话推广普及,提升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提升。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本月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XX月XX日
希望这篇内容能满足您的需求!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调整,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