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优化施工单位的管理流程,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施工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与筛选机制,建立一支专业、高效且可靠的施工单位队伍,以满足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需求。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工作的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二、入库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拥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3. 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4.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能力;
5. 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必要的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
6.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
三、入库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文件、业绩案例等;
2. 资格审查: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 现场考察:必要时组织人员前往申请人单位实地考察;
4. 综合评定:结合资格审查结果与现场考察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5. 公示名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备选库并予以公示。
四、日常管理
1. 定期更新信息:及时收集各入库单位最新的动态变化;
2. 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表现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评价,对于不符合要求者予以淘汰;
3. 建立档案制度:详细记录每家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经历及相关数据;
4. 加强沟通联络:保持与入库单位之间的密切联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五、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移出备选库:
1.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连续两年未参与任何项目竞标活动;
4. 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入库资格;
5.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修改,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另行通知。
通过实施本办法,我们期望能够建立起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平台,为公司遴选优秀合作伙伴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