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特制定本乡镇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此制度旨在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促进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
一、会议组织
1. 联席会议由乡镇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2. 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站、教育办公室、派出所、团委等部门,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一名负责人参与会议。
二、主要职责
1. 研究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和趋势,提出应对策略。
2. 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3. 加强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机制
1. 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应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各自领域内的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2. 联合行动:针对某些重大事件或活动,可以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或者宣传活动。
3. 监督检查: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中。
四、保障措施
1. 经费支持: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乡镇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资金保障。
2. 培训交流:定期举办相关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公众认同感和支持度。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乡镇党委所有。希望全体成员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齐心协力推动我镇意识形态建设迈上新台阶!
以上就是关于《乡镇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