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 职称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原则;
(三)激励创新原则;
(四)分级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订职称评审标准;
(二)审核申报材料;
(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评审结果;
(五)处理申诉事项。
第六条 各部门应配合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第八条 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审还应符合相应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具体要求。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职称评审采用个人申报、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简历;
(二)学历证明;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评审结果应在公司内部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第五章 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申诉渠道,任何员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申诉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并在收到申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通过上述办法的实施,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