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近期,县(市、区)综治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覆盖了全县(市、区)各乡镇(街道),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了各单位在综治暨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进展。总体来看,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要亮点
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各地党委政府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特别是部分乡镇(街道)创新性地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 基层治理创新
多个乡镇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如某镇推行“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模式,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另一些地方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智慧社区平台,实现了对重点区域的全天候监控。
3. 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
各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妥善处理了一批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和社会矛盾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存在问题
尽管取得了积极成果,但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 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
- 基层力量配备不足,特别是在偏远地区,专业人才短缺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 个别地方对于新出现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及时,防控体系仍需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综治暨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
2.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 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努力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希望全县上下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报。
XX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X月X日
以上内容旨在提供一个参考框架,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