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所有操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效益优先原则: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确保管理到位。
第二章 资产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固定资产采购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经过审批程序。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第五条 所有新购入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功能测试等环节。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入库并投入使用。
第三章 使用与维护
第六条 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使用计划,避免闲置浪费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定期开展设备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第七条 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情况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过程及结果。重大问题需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第四章 处置与报废
第八条 当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寿命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时,可申请报废。具体流程如下:
1. 提交书面申请;
2. 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 完成资产评估;
4. 正式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整个固定资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甚至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为两年。在此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部分内容,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主要内容概述,希望各位同事能够认真学习领会,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