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在汛期期间能够有效应对突发的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防洪防汛值班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分工,规范值班流程,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一、值班安排
1. 值班时间:从每年的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为全年防洪防汛重点时期。在此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配置:每个单位需配备至少两名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并保持通讯畅通。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支援力量。
3. 轮换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轮休计划,避免疲劳作业导致的工作失误。
二、职责与任务
1. 信息收集与报告:
- 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及水文监测数据;
- 及时掌握辖区内河流湖泊水位变化情况;
- 对异常状况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机关并做好记录。
2. 巡查检查:
- 每日对关键地段进行实地勘察,如堤坝、涵洞等设施;
- 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并向上级汇报处理进展。
3. 物资准备与管理:
- 提前储备充足的抢险救灾物资(沙袋、抽水泵等);
- 定期盘点库存数量,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4. 宣传教育:
- 向公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 针对高风险区域居民开展专项培训演练活动。
三、纪律要求
1. 值班期间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须提前报备批准;
2. 接到紧急通知后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处置工作;
3.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敏感信息。
四、奖惩措施
对于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我们有信心为广大民众构筑起一道坚固可靠的防护屏障,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做到从容不迫、科学有序地开展救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