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内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文明,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在四川省范围内从事上述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定义
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必须投入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文明施工管理费用、环境保护费用等。
三、计价原则
1.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计取,并纳入工程造价之中。
2.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得擅自更改或减少安全设施。
3.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或者扣减该部分费用。
四、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在四川省范围内建立起更加完善有效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推动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