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会费的收取和使用,保障协会正常运行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协会会费是会员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协会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协会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第二章 会费标准
第四条 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五条 会员单位会费标准:
1. A类会员: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XX万元;
2. B类会员: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XX万元;
3. C类会员: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XX万元。
第六条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每人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XX元。
第三章 会费缴纳
第七条 会员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内缴纳当年会费,新入会会员应在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纳首次会费。
第八条 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具体方式以通知为准。
第九条 会员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缴纳会费,须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章 会费使用
第十条 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协会日常办公费用;
2. 组织各类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活动;
3.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研究和项目实施;
4. 编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5. 其他符合协会宗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会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每年度结束后,协会将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在协会网站上公开透明地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协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或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本办法时,由理事会提出修订建议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以上即为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要。希望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能够积极履行缴费义务,共同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请注意,上述内容中的具体金额(如“XX万元”、“XX元”)并未明确填写,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值。此外,在正式文件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各项条款,确保其合法合规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