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技术文件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和成果体现,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与参考价值。为规范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保存与使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所涉及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相关单位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形成的各类技术文档资料。通过科学、系统的归档管理,提升工程资料管理水平,为后续的验收、审计、维护及历史查询提供可靠依据。
一、归档范围
工程技术文件归档应涵盖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的各类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设计图纸及说明文件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3. 工程变更记录及签证文件
4. 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试验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竣工图及相关技术总结
7. 监理日志、会议纪要及整改通知
8. 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相关的技术文件
二、归档原则
1. 真实性:所有归档文件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严禁伪造、篡改或缺失。
2. 完整性:文件内容应齐全,不得遗漏关键环节或重要信息。
3. 系统性:按照项目阶段、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体系。
4. 可追溯性:每份文件应具备清晰的来源、责任主体及时间信息,便于后期查阅与追溯。
三、归档流程
1. 文件收集:各参建单位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技术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
2. 初步整理:按项目、专业、阶段对文件进行初步分类和编号,确保条理清晰。
3. 审核确认: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对归档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归档标准。
4. 移交归档:经审核合格的文件应及时移交给项目资料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完成正式归档手续。
四、归档要求
1. 所有纸质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文件类型、编制单位、日期等信息。
2. 电子文件应统一格式存储,命名规范,便于检索与调用。
3. 档案应建立目录索引,定期检查更新,确保资料安全完整。
4. 对于重要或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采取备份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五、档案管理职责
1.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归档工作。
2. 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应积极配合,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档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确保工程技术文件归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通过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能够有效提升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后期运营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