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公安部于近期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以公安部令第120号的形式正式发布。此次修订旨在完善消防监督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消防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本次修订在原有基础上,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形势的变化,重点对监督检查的程序、内容、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与优化。新规定更加注重实际操作性,明确了各级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的职责分工,同时强化了对重点单位、高风险场所的监管力度。
修订后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强调“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要求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检查过程中,不仅要关注火灾隐患的排查,更要注重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与支持。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形成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此外,新规还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明确了对拒不整改隐患、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的依据,增强了法律的震慑力和执行力。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监督工作,拓宽了举报投诉渠道,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总体来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修订)(公安部令第120号)》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不仅为各级消防机构提供了更明确的执法依据,也为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于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