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有农夫者,姓李名忠,居于山野之间,勤耕力作,不事权贵。其性刚直,遇不平则鸣,乡里皆称其义。
时值岁荒,饥民遍野,官府苛捐杂税,百姓苦不堪言。一日,一宦官奉旨至乡,名为赈灾,实则搜刮民脂民膏。此宦官姓王,素来骄横,见农夫衣衫褴褛,便欲欺之。
王宦怒曰:“尔等草民,岂敢无礼?今日若不纳粮,便以违令论罪!”李忠闻之,怒火中烧,愤然曰:“吾等虽为草民,亦有血肉之躯!汝为朝廷命官,当为民父母,何故虐我百姓?”
王宦闻言大怒,欲鞭之。李忠忍无可忍,遂奋起反抗,挥拳击之。宦官猝不及防,被打倒在地,狼狈逃窜。
此事传至州府,官吏惧其威,不敢深究。然李忠之名,自此传于乡里,人皆称其勇。后有士人感其义,作《农夫殴宦》一篇,记其事,以警世人。
嗟乎!宦官之恶,常假公济私;农夫之怒,实为不平而起。世道之乱,非在一人之过,而在人心之失。愿后人观此,知义之可贵,知善之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