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中学学校章程】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高邮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高邮中学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条 高邮中学是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三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秉承“明德笃学,知行合一”的校训,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目标
第五条 学校以服务社会、服务学生为宗旨,注重素质教育与能力培养,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建设成为一所管理科学、师资优良、设施先进、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现代化优质高中。
第七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开放办学的原则,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领导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行使审议、建议、监督等权力。
第十一条 学校下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研室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学校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评估和学生评价,不断优化教学过程。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纪律、奖惩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各类社团活动、文体比赛和志愿服务,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六章 后勤与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加强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安全、有序,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高邮中学校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结语:
高邮中学学校章程是学校运行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全体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学校将以章程为指导,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教育环境,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