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为规范越秀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并发布《2013年越秀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供家长及学生参考。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越秀区户籍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越秀区户籍儿童,均可在本区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儿童都有机会进入小学就读。
2. 优先安排本区户籍儿童入学,同时兼顾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需求。
3.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选拔性考试或变相考试。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
2. 报名方式:
- 户籍儿童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 非户籍儿童需提供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暂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到指定学校报名。
四、招生学校及学区划分
越秀区各小学根据所在区域划分学区,具体招生范围请参见各校发布的招生公告或咨询所在街道办事处。家长可根据自身住址选择对口学校进行报名。
五、注意事项
1. 每位儿童只能在一个学校报名,重复报名将视为无效。
2.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名,请及时与学校联系说明情况。
3. 所有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方式
如对招生政策有疑问,可拨打越秀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20-XXXXXXX,或前往越秀区教育局办公地点进行现场咨询。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越秀区教育局所有,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越秀区教育局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