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页2](规章制度及第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单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化解等工作中所涉及的组织协调、责任落实与运行机制。
一、领导组主要职责
1. 统筹协调职能
领导组负责统一部署本单位或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推进。
2. 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范围、重点对象、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 督促检查落实
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形式主义和敷衍塞责现象的发生。
4. 组织培训指导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增强基层调解队伍的实战能力。
5. 总结经验推广
及时总结排查调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工作不断优化提升。
二、工作制度
1. 例会制度
领导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
2. 信息报送制度
各责任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领导组报送排查情况、调解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便于决策参考。
3. 联合排查机制
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排查机制,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力量,形成合力,提高排查效率和质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4. 分类处理原则
对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及时调解,对重大疑难问题由领导组牵头协调解决,确保矛盾不积压、不激化。
5. 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工作不力、责任缺失导致矛盾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保障工作实效。
三、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平安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