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家长委员会章程】为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家长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2016年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庭之间的重要桥梁,旨在搭建一个平等、开放、合作的交流平台,增强家校互动,共同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家长的参与,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结构
1. 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每班推选1-2名家长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
2.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3.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沟通能力以及对教育工作的热情。
三、主要职责
1.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如课程设置、校园安全、活动安排等。
2. 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志愿服务等。
3. 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问题。
4. 积极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成果,增强社会对学校的支持与理解。
四、工作原则
1. 尊重教育规律,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2. 坚持公平公正,保障每位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 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会议制度
1.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2. 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并做好记录,会后形成决议或建议报告提交学校相关部门。
3. 会议应保持开放、民主的氛围,鼓励家长积极发言,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附则
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家长委员会所有。
2. 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家长委员会可对本章程进行适当修订。
通过本章程的实施,我们希望每一位家长都能成为学校教育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充满关爱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