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为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家长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班级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班级学生家长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旨在搭建家校联系的桥梁,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构成
1. 家委会成员由本班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家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产生。
3. 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责任心和时间精力,能够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热心为班级服务。
三、主要职责
1. 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如活动组织、物资筹备等。
2. 反映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互动。
3. 积极参与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和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 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成长需求。
5. 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班级凝聚力。
四、工作原则
1.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 注重实效,注重沟通,避免形式主义,切实发挥家委会的作用。
五、会议制度
1. 家委会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 会议由主任主持,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重要事项讨论等。
3.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向全体家长公开。
六、附则
1. 本章程经班级家长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班级家长委员会所有。
3.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须经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通过本章程的实施,希望全体家长能够积极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