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所有教学、生活、办公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与上报工作。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提升学校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一、排查范围
安全隐患排查应覆盖学校各个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 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教学场所;
- 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设施;
- 运动场、围墙、校门等公共区域;
- 消防设施、电器设备、实验室化学品等重点部位;
- 校园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
二、排查方式
1. 日常巡查:由各班级班主任、科室负责人或安保人员每日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2. 专项检查: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或特定事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溺水、防传染病等。
3. 联合检查:由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排查,确保全面覆盖。
三、排查内容
每次排查应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 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使用是否规范;
- 用电、用火、用气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 学生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
- 校园内外是否有安全隐患点,如围墙破损、地面坑洼等。
四、信息上报
1. 各责任部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后,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详细记录问题内容、发现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2. 对于一般性问题,应在24小时内上报至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对于重大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五、整改落实
1.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于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档案管理
所有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应统一归档管理,建立完整的安全档案,便于后续查阅和评估。
七、宣传教育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