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之促织》原文及译文】《聊斋志异》是中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由清代文学家蒲松龄所著。其中,《促织》一篇,以曲折离奇的情节、深刻的社会批判和生动的人物描写,成为《聊斋志异》中极具代表性的篇章之一。
一、原文
《促织》
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此物颇难致。有华阴令欲献之,得一虫,形若蟹,色如漆,甚善。令曰:“是良虫也。”遂献于上。上悦,赐帛十匹,且命其子为县丞。
里正以应役,不得已,乃召诸少年,使捕之。少年皆嬉笑,以为易事。然终日不得,惧罪,遂逃。
后数日,里正复往,见一少年坐于草中,面色惨白,似病者。问之,对曰:“吾尝得一虫,今失之矣。”里正怒曰:“汝何不早言?”少年泣曰:“吾不敢。”里正叹曰:“此非汝之过,乃官府之责也。”
于是,里正将少年带入县衙,欲治其罪。少年年少,无资财,不能赎。遂被囚于狱中。
其母闻之,悲痛欲绝,夜梦神人告曰:“汝子虽无大过,然因虫而陷,可求仙人相助。”
次日,其母至城隍庙,焚香祷告。忽见一老翁,自天而降,谓曰:“汝子之事,我知之。汝可取其虫,送至太守处,或可免其罪。”
母依言,携虫至太守府。太守见虫,大喜,曰:“此真奇物也!”遂奏于朝廷,封其子为郎。
里正闻之,悔恨不已,遂辞官而去。
二、译文
在明宣宗年间,皇宫中流行斗蟋蟀的游戏,每年都要从民间征收蟋蟀。这种小虫很难捕捉到。有个华阴县的县令想要进贡,找到一只蟋蟀,形状像螃蟹,颜色黑亮,非常出色。县令说:“这是好虫。”于是献给了皇帝。皇帝很高兴,赏赐了他十匹绸缎,并任命他的儿子为县丞。
地方上的里正(基层官员)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召集一些年轻人去捉蟋蟀。年轻人都觉得这很容易,但整天也没捉到一只,害怕受罚,便逃跑了。
几天后,里正再次前往寻找,看到一个少年坐在草丛中,脸色苍白,像是生病了一样。问他怎么回事,少年回答:“我曾经捉到一只蟋蟀,现在丢了。”里正生气地说:“你怎么不早点说?”少年哭着说:“我不敢。”
里正叹息道:“这不是你的错,而是官府的责任。”
于是,里正把少年带到县衙,想治他的罪。少年年纪小,没有钱,无法赎身,就被关进了监狱。
他的母亲听说后,非常伤心,夜里梦见一位神仙告诉她:“你儿子虽然没有大错,但因为蟋蟀而陷入困境,可以寻求仙人的帮助。”
第二天,母亲来到城隍庙,点香祈祷。忽然,一位老人从天而降,对她说:“我知道你儿子的事。你可以拿那只蟋蟀送到太守那里,或许能救他。”
母亲按照所说,带着蟋蟀来到太守府。太守见到蟋蟀,非常高兴,说:“这是难得的珍品!”于是向朝廷上奏,封少年为郎官。
里正听说后,后悔不已,辞官离开了。
三、赏析与启示
《促织》通过一个普通家庭因一只蟋蟀而引发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中官僚制度的腐败与百姓的苦难。文章语言简练,情节跌宕起伏,寓意深刻,体现了蒲松龄对社会现实的深切关注。
同时,文中借“神人托梦”、“仙人相助”的情节,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命运的无奈与对超自然力量的依赖,具有浓厚的民间信仰色彩。
结语:
《促织》不仅是《聊斋志异》中的经典之作,更是一面映照人性与社会的镜子。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命运时,既要保持希望,也要警惕那些看似微不足道却可能带来巨大灾难的“小东西”。